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院活动

江西省广丰县人民医院采购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

发布时间:2012-07-05 16:19:00
江西省广丰县人民医院采购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丰县人民医院委托,依据广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0628-126105104182
2.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
1
人民币272万元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生产的,该投标人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或该货物在我国境内总经销商的正式授权原件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2012年6月5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四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14: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会议室(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大塘路房管局大楼)。
7.本项目需交信息服务费贰佰元(于开标前交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投标保证金为每包采购预算的1%,请于2012年6月11日下午五点前打入专户,(开户行名称:邮政储蓄银行上饶市广丰县支行;账号:100085977960010003;账户名称:广丰县财政局)投标人未中标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办理退还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李严波、邓礼峰
电    话:0791-86259341、88860956
传    真:0791-88860957
电子函件:jxzb4@126.com
 
[打印] 作者:admin
版权所有:广丰区人民医院工会|广丰区人民医院